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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实施高等专科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属全额拨款的国家事业单位,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上海市职教先进单位,是上海市培养医学相关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座落于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占地面积384亩。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 2.硕士及以上学历,英语六级; 3.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 2.报名方法:请至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寄送至:上海市周祝公路279号人力资源处吴老师收;邮编:201318。 3.考核办法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经过系(部)初试、学校面试、系(部)试讲(试岗)、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名单。 4.政审与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报校领导班子审核批准后,对其组织政审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者,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上海市周祝公路279号 邮编:201318 联系人:吴老师Email:shygzhr@ 电话:3375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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