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福 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 省连续四届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牵头学校。学院现有外语系、经济贸易系、信息技术系、 工商管理系、人文艺术系、军体部等六个教学系(部),开设国际商务等38个专业。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6、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 三、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时间: 2、地点: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联系电话:0591-88020039,联系人:林凤 3、报名方式 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及《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rsc059188020039@报名。 学院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供学院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学院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4、报名收费办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复核合格后,通知考生考试。省外经贸厅、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8020035 (四)考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专任教师、财务处会计人员和实验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岗位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学生思政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笔试、面试成绩按60:40折算综合总分。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方式,测评内容为教姿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性、课堂组织、ppt及板书设计等;辅导员和财务处会计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验员岗位面试内容为实践操作。 5、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后,由我校组织进行考核。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学院领导班子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审核,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