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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汉市面向北京大学2013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全职,发布于2013-03-2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武汉
  • 职位:
  • 信息来源: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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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武汉市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章
  • 2013-03-27   阅读次数:30次
  • 武汉市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简    章

     

    为适应“三个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三个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幸福武汉)建设的需要,优化武汉市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现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来我市工作。选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奉献精神较强;有较强的开拓思维和创新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全国一类本科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且在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紧缺急需的专业背景(主要为城建规划、先进制造、商贸物流和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

    6、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需要。

    二、选聘程序

    1、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  WHZZBZGC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8:00(周四)--4月5日下午6:00(周五),以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和面试。武汉市委组织部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简历筛选人员由武汉市委组织部电话(或短信)通知携带书面报名材料、资格审查和政审时间与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政审。书面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附1张1寸彩色登记照);

    (2)学习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院系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3)奖励证书原件,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武汉市委组织部派出面试考官组,组织开展集中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自我认知、组织协调、口头表达、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

    3、考察。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入围考察对象人员。深入考生所在院系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在校期间表现、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意向。

    4、签订协议。武汉市委组织部电话征求考生确认意见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在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sc***.cn[点击查看]上公布签订协议人员名单)。

    5、体检。由武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7、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有关待遇

    1、选聘人员工作关系安排在武汉市各区、各开发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进入财政拨款事业编,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

    2、博士研究生安排担任武汉市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担任武汉市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聘期为3年。

    3、选聘人员聘用期满且在聘用期内经所在区委组织部、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为优秀的,可按武汉市有关政策规定,择优选拔列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后备人选。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锴        027-82402593

     

    附:报名登记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2日

     

  •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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