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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3-03-2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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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2013年春季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

备注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

类别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办公室
秘书

1

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具有1年及以上文秘或文字编辑相关工作经历。

 

教学

秘书

1

35周岁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化)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教学

秘书

3

35周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数据库管理、Web应用程序设计、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辅导员

4

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
党员

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在大学学习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正、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正、副秘书长,校(院系)学生某部正、副部长,党支部正、副书记

 

培训中心项目管理员

1

35周岁

艺术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艺术系艺术设计实训人员

1

35周岁

设计艺术学、艺术硕士、美术学、艺术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财务

会计

2

35周岁

会计(学)、会计(财务)电算化、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校医

2

35周岁

临床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中医内科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该岗位需住校值班

 

后勤工作人员

1

35周岁

社会工作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公共事务管理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具有1年及以上行政后勤工作经历

该岗位需住校值班,适合男性

 

培训中心教育学教师

1                                                      

35周岁

学前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阶段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前系教育学教师

2

35周岁

学前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教师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阶段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前系卫生学教师

1

35周岁

生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阶段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心理学教师

1

35周岁

学前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阶段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舞蹈教师

1

35周岁

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舞蹈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本科阶段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除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外,其余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时间截止到本方案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信箱向我校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应按我校的要求,向我校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报名费

按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每人80元。

三、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若不达3:1,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4、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测评。

4、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及政治思想、意志品质等。

5、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我校的要求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注:如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造成拟聘人选不足时,我校按综合总分从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其他

联系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朱老师。

电子信箱:rsc@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2、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去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

      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3月27日



附件: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教职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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