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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乡镇学校等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旗人民政府决定从全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部分人员充实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岗位,严格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总岗位73个。 (一)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岗位16个,其中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岗位3个。 (二)基层敬老院管理人员岗位12个。 (三)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岗位25个,其中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岗位12个。 (四)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养护道班养护岗位7个。 (五)克旗殡葬管理所会计岗位1个。 (六)乡镇学校教师岗位12个,其中:音乐教师岗位4个,体育教师岗位4个,美术教师岗位4个。 三、招聘范围 克旗籍(入高校前为克旗户口)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2013年1月1日前毕业、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正在克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等六类人员。 四、招聘条件 各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事业站所工作岗位,不限专业。 (二)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养护道班岗位,要求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公路养护、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程与管理、交通工程、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三)克旗殡葬管理所会计岗位,要求会计专业。 (四)基层乡镇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主修)。 考生按条件自主报考,不得兼报,报名达不到 5: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四部分组成。 (一)笔试。 1、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克旗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岗位: (1)各岗位同一试题。蒙汉兼通岗位试卷译成蒙古文试题,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2)考试知识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申论》100分,共200分;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两科卷面分数相加再乘以50%),笔试成绩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乡镇学校教师岗位: 按学科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初中专业知识,专业知识90分,教育学与心理学10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 3、加分。 (1)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等六类人员,每科卷面成绩加2.5分。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每科卷面成绩加2.5分。 (3)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每科卷面成绩加3.75分。 (二)专业测试及总成绩计算。 1、专业测试名额按笔试成绩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增加专业测试名额)。 2、进入专业测试程序的考生需提供个人学籍档案、报到证或待业证(无报到证或待业证者提供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接受专业测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程序,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3、专业测试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乡镇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初中课程。 4、专业测试(说课)满分100分,汉语答题。专业测试成绩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 专业测试成绩×60%=总成绩。 (三)体检。 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超名额进入体检程序。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由旗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局、编办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逐一进行考核。 2、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在居住地或灵活就业单位的工作生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3、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办法 (一)按招聘岗位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采取加试方法择优选拔,加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 (三)所有聘用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 (一)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合同由旗人才交流中心统一鉴定。试用期满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并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聘。 (二)聘用人员纳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福利待遇。 八、报名 1、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证件、证书,包括: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服务期满和储备期满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旗人才交流中心填表报名,确定竞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26日,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3、报名地点:克旗人才交流中心(党政综合楼301室)。联系电话:5235280 4、笔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 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6、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九、严肃纪律,精心组织 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纪律,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对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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