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
全日制硕士、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北部,距离广州市60公里,管辖行政区域2区2市4县,面积1.9万多平方公里。清远作为“珠三角后花园”,先后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等称号。2012年,清远再次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中国温泉之城”,这是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近年来,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1年清远市生产总值达到128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4万元(折合约5380美元),成为全省除珠三角地区外率先突破人均GDP 5000美元的地级市。2010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清远被列为连续5年稳定增长的十个城市之一,综合增长竞争力全国排第五,是粤港澳地区唯一入选的城市。目前,清远市正加快建设成为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华南休闲宜居名城、大广州卫星城的步伐。
为适应并助力清远经济社会发展,清远市委党校在新一届校委班子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做好干部培训工作为抓手,明确“三个做大做强”工作思路,通过做大做强培训规模、做大做强教师队伍、做大做强基础设施,积极创建全省一流党校。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第139号令)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府[2012]91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
(一)招聘对象要求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
1.专业要求: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
2.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学位的30岁以下,博士学位的35岁以下,副教授职称的40岁以下,教授职称的45岁以下。具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的人员,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理论功底;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要资格条件,具有实践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时间:4月3日至4月30日止。
1.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dxbgs868 @。
2.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论文论著、获奖情况、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上述要求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邮寄复印件至: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清远大道西清远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511520。考试时带原件作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应聘者需自留应聘材料,书面材料恕不退回。)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选。对初选通过的考生,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试有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办法
由我校组织笔试、试教(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占总成绩分40%):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笔试采取委托命题,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试讲(面试)(占总成绩分60%):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参照招考公务员的结构化考试模式进行试讲(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三)体检
体检对象为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教师任职资格体检标准进行。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考察组就通过考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聘用和待遇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清远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虞天程 电话:0763-3553728
手 机:15347546636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2013年4月3日
附件:中共清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