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大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13-04-03 阅读次数:43次
时间:2013年4月12日(周五)上午9:00
地点:英杰交流中心 月光厅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人才)公告
为加快优秀管理人才引进步伐,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着力造就一支充满活力、富有潜力、适应新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后备领导力量,决定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后备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简介
舟山是一座海洋城市,四面环海,群岛建市,素有“海天佛国、渔都港城”之美誉,下辖四个县(区),常住人口112万。舟山有大小岛屿1390个,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其中舟山本岛面积502.6平方公里,为我国第四大岛。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被国家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我国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长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提出海洋强国战略以后,首个颁布的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3月27日,中国共产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委员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新区建设正式启动。立足综合优势,围绕战略定位,未来10到20年,舟山群岛新区将打造成国际物流枢纽岛、对外开放门户岛、海洋产业集聚岛、国际生态休闲岛、海上花园城。
二、选聘计划
拟选聘15人。
三、选聘推介会
推介会的具体时间、地点:
4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月光厅。
四、选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面向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基本条件为:
(一)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大学本科毕业生要求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等与新区建设管理相关的专业;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中共党员、现任或曾任校(院、系)学生干部优先。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用电子邮件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 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地点为:
2013年4月20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北京大学北阁一层办公室。
(二)须提供的材料为:
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人才)报名表》、一寸彩照两张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电子邮件预报名:
应聘者应下载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人才)报名表》(贴本人近照),发送至指定邮箱:zhoushan12380@,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采用电子邮件预报名的须在现场报名时交验上述报考材料原件接受面谈和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本次选聘将根据选聘计划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核减选聘计划数。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聘用、公示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
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经筛选后确定面试对象。本次选聘不安排笔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主要是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岗位的能力。
应聘者应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面试初定于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电话通知。
七、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后通过综合评分及面试组集体商议的方式确定拟签约对象。在双方意愿前提下,与签约对象签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人才)签约意向书》。如签约对象放弃,该职位不再递补。签约对象名单将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工作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工作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事业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逾期未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十、政策待遇
(一)职级待遇
1. 选聘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试用一年。一般挂职市直单位担任局长(主任)助理,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任事业单位副县处级领导职务。
2. 选聘的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任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一般先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2年,挂职乡镇(街道)等副科级领导职务。
3.选聘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一般先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2年,挂职乡镇(街道)长(主任)助理。
4.符合公务员调(选)任规定的,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调入市、县(区)党政机关或乡镇(街道)、新区建设前沿部门等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二)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人才政策
1.政府津贴。选聘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政府津贴。
2.安家补贴。选聘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须在舟山工作满五年)。
3.住房保障。选聘的博士研究生,可承租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共租赁房;在舟山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舟山工作满五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选聘的硕士研究生,可承租25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共租赁房,婚姻登记后,承租面积可增加至60平方米左右。选聘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承租25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共租赁房的租期为三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最长可达六年。租金具体标准以当年发布为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019、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281547、2280927。
附件1: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人才)报名表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 附件: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北京大学选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