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系集医疗、预防、康复和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的三级综合性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拟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除收费人员、驾驶员岗位外,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附件2,签字后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后,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作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2013年4月3日-2013年4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122
4.联系电话:0591-22869212 联系人:陈老师
四、考试考核办法
1.参照有关规定,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办法。
(1)岗位1-6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2)岗位7-10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底按拟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3)岗位11采取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技能考核合计成绩从高到底按拟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技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2.医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医院监审科对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
3.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人员应体检并合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医院安排的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拟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期2年,人事关系及档案存放在海峡人才市场。
2.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福建省以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