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阿里地区公安机关队伍结构,进一步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警力不足等现状,以推动全地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西藏自治区编办、公务员局、公安厅及地区编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公安处会同相关单位将到高校及各就业中心公开招录一批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录。
二、引进对象
区外非西藏生源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三)非西藏生源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未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藏工作意愿强烈;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引进专业
(一)技术类14人
1、计算机类6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3人(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3、临床医学类5人(临床医学等专业);
(二)综合类13人
1、中国语言文学类5人 (秘书学等专业);
2、工商管理类4人(审计学、会计学);
3、外国语言文学类2人(英语专业);
4、法学类1人(法学专业);
6、土木类1人(土木工程专业)。
(三)公安专业类11人
公安技术类11人(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等专业);
按以上专业要求未招满所需专业人员的,可适当考虑其它相近专业。
五、工作待遇
被录用后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享受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公安处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