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东源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森
林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东源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东源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管理职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职责是做好以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或进行拍卖、出让、转让或出租林地使用权、林地征占用及地上林木的转移补偿、灾害损失、毁林案件价值、景观资源资产的评估及其它相关资产评估、论证、咨询等业务。
(二)东源县森林资源产权交易中心管理职位工作人员1名、财务管理1名。岗位职责是做好商品林木、林地流转的受理、服务、管理和监督,商品林木、林地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咨询、发布,商品林木、林地流转的招标、拍卖委托服务;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林木、林地流转办证提供前期依据;协助金融部门做好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协助和促进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业务的开展等工作。
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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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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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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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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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森林资源
资产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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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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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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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其中林学专业1名、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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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森林资源
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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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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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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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林业大学法学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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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森林资源
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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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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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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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财务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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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林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不限户籍(财务管理职位要求河源市内户籍);
4、具有招聘职务所需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地点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人:廖锋珍, 电话:0762-8808983,手机:18023108768,黄惠琳,手机:13502644813)。
(二)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考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4、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5、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经县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6、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占考试成绩80%。
2、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书籍。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规定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占考试成绩20%。
2、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参加面试)并对拟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时,按考试人数确定,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聘用。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政府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规定和通知。
5、面试工作在县纪委、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人社局组成面试评委小组,按县人社局批准的面试方案组织面试。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拟录用人数时,增加一道面试题确定排名),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选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应聘。
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察拟选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及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待遇
1、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源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按国家、广东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兑现待遇。
3、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林业局、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8831311。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