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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陆地水文专业技术人才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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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县新建水文站于2013年汛期前顺利投入使用,今早发挥防洪预警效益,推进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文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渝水基[2012]59号)和县领导的有关批示,经县人社局、县水务局会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大中专以上陆地水文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网上招聘和校园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陆地水文专业人才9名(璧城水文站、八塘水文站、马坊水文站各3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陆地水文(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 6.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招聘 1.通过在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校园招聘 1.选取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进行校园招聘; 2.4月10日前与该校负责人取得联系和沟通,将本招聘方案传真至学校,同时请学校相关负责人员提供课程设置用于分析和拟定具体的面试方案。同时由学校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和动员。 五、资格审查 (一)网上招聘人员资格审查 网上招聘报名人员填写《重庆市璧山县招聘陆地水文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于5月20日前递交招聘小组。同时,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其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者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学籍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校园招聘人员资格审查 校园招聘报名人员填写《重庆市璧山县招聘陆地水文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于4月17日前递交招聘小组。同时,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其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者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学籍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 网上招聘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5月23日,地点在璧山县水务局;校园招聘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4月18-25日,地点在相关高校。 七、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的体检对象,由璧山县水务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璧山县水务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予录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璧山县水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璧山县水文与水质监测站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经录用后,按照璧财预[2011]24号文件执行工资待遇,标准为1500元/月。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璧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备注:请有意应聘的毕业生先将个人简历发送至1130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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