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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我区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提升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 经研究,决定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 5名医学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福建医科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检验检疫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能够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应聘资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单 位 招聘专业 人数(名) 备 注 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医学 2 检验检疫方向 马甲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罗溪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预防医学 1 医学影像 1 四、报名形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核相结合的形式。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20日 2、报名办法:凡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应填写《洛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洛江区卫生局电子邮箱(ljwsj2009@)进行预报名。 五、资格复核 1、复核时间、地点: ①复核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9:30-12:00 ②复核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老校区 2、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资格复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将归还): (1)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2)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 (3)身份证、应聘人员报名表; (4)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六、考核、体检和聘用 1、初审。洛江区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2、考核。由洛江区卫生局、公务员局及用人单位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洛江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5、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到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将给予1万元的安家补助;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812(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局) 附件:洛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洛江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