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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校工作的决定》(旬发〔2008〕43号)精神,切实加强教师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满足分级培训轮训干部需要并在思想理论战线上发挥更大影响的党校教师队伍,为建设山清水秀、民富县强、开放进取、法治和谐的美好旬阳做贡献。经请示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专业教师。现就有关选聘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专业
选聘3名能担任县委党校政治、历史、哲学、法学、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专业课程教学并从事理论研究、科研工作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县内在岗职工)。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为民务实清廉;
2.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与学历匹配的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基本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多媒体,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干部培训工作,能从事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三、选聘程序及步骤
选聘工作在县委选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工作于2013年5月1日-5日在县委党校集中进行。
2.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签署意见的《中共旬阳县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考生于5月10日在县委党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
由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按照选聘条件、选聘对象的具体规定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础理论(包括政治、历史、哲学、法学、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等)和公文写作,笔试采用二卷制,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 8:00-10:00,10:30-12:30,考试地点:旬阳县委党校。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即公示笔试成绩并按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的形式:试讲、即兴演讲、说课等。
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比例: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即对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
4.选录确认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初录后必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造成的缺额顺次递补。
5.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到确定人选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综合考察,对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若不合格,可予递补。
6.公示
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采取张贴公告形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915-7202771
发布人: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