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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的精神,我校按照《关于聘用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1号)和《中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研究助理设置及管理办法》中农大研字【2009】23号文件的规定,经人事处、科研院、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协商,将2013年科研项目研究助理(以下简称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信息征集、审核与公布
4月18日至4月28日,进行科研项目研究助理岗位需求信息征集与审核工作(详见科研院通知),并公布岗位。
负责单位:科研院、人事处
二、科研助理招聘
5月2日至5月10日,由各学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招聘工作,并公示招聘结果。
负责单位:各学院
三、申请北京市户口资格审核
符合京人社发[2009]51号文件中关于申报北京户口规定的申请者,由学校汇总统一向北京市人社局及市教委申请北京市户口,结果由市人社局和市教委审核确定。
凡符合京人社发[2009]51号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聘用条件,并且申请2年后解决北京市户口的科研助理,填报《北京地区高校聘用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登记表》(毕业生情况)一式3份,连同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复印件3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3份(推荐表原件由学院分党委盖章后复印)、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3份。以上材料于5月13日下午5:00之前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汇总,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2012年聘用科研助理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于5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到西校区主楼605室,由科研院和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审核。本次审核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且过时不予补办。
负责单位:科研院、就业指导中心
四、办理入校手续
6月24日至28日,科研项目所在学院代表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书》,协议书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3年7月1日,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各用人单位通过校内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录入科研助理个人信息,打印并报送《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由各学院人事秘书负责汇总并上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办理。
负责单位:人事处
五、工资发放
自2013年7月起,科研助理的工资由各院通过我校财务处的“统一发放系统”审核发放。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单位负担的部分应从科研经费中划转到学校的保险费账号。
负责单位:各学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王迎 电话:62737980;
E-mail:rscsbk@
科研院:李迎君 电话:62731840;
E-mail:liyingjun@
就业指导中心:姚彩霞 电话:51422707;
E-mail:yaocaixia@
附件:
1、《北京市关于聘用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1号)
2、《中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研究助理设置及管理办法》(中农大研字【2009】23号)
3、《3北京地区高校聘用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登记表》(毕业生情况)(符合申请北京市户口的毕业生填写此表,不符合或不申请的不用填写)
4、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聘用科研助理汇总表
5、《科研助理服务协议》
人事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