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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集中考试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安排 | |||||||||||||||||||||||||||||||||||||||||||||||||||||||||||||||||||||||||||||||||||||||||||||||||||||||||||||||||||||||||
根据《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对集中考试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1.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为吸引高学历人才前来应聘,对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
3.因民族高校工作需要,对专职辅导员和教学管理岗位,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占比例不低于60%。
4.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代码独立进行成绩的排序和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类型若是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及以后毕业),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认证)。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综合素质高,热爱应聘的岗位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满足具体岗位条件要求,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思维活跃,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专职辅导员和教学管理岗位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6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老校区行政楼1407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从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集中考试考核公招报名表》。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集中考试考核公招报名表》的电子件和纸件1份,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后附身份证、校级及以上重要获奖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证书可缩印,附件限A4纸三页以内)、1张1寸免冠照片。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重要证书的原件。
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凭加盖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公章的报名表到计划财务处(老校区第二教学楼1楼)缴纳笔试费用后,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为避开报名高峰,请本地及交通方便的考生于2013年5月15日前到校报名,外地考生可于5月16日12:00前完成报名。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安排将于2013年5月16日18:3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
(二)考试、考核
1.笔试:2012年5月17日下午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相关民族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2013年5月22日在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前述招聘原则及方法,并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足3:1,则所有符合条件者均进入面试名单。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23日12:00前向组织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组织人事部会同纪监审办公室进行核查,结果于当日回复。
2.面试:2013年5月23日在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面试事项,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5月底前完成所有面试工作,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费用,携带身份证。
3.考核:根据前述招聘原则及方法,并按以下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体检名单及体检事项于5月31日前在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
(三)体检
2013年5月底至6月初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国家民委网站、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国家民委审批。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后拟聘人员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书,2013年7月31日前凭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行政介绍信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合同签订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问题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纪监审办公室履行监督职责。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保密纪律,积极组织好本次招聘工作。
2.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聘用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缴纳笔试费用50元、面试费用80元。
5.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所有。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 610041
2.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ww***.cn[点击查看]
3.咨询电话:028-85522064
西南民族大学
201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