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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泰顺县经普办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1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办拟向全县公开招聘第三次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条件要求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年龄在22-35周岁(含)之间,泰顺户籍;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类和计算机专业毕业优先;
5. 身体健康。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10日。
2.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县统计局607室,联系人:吴春玲,联系电话:59283573。
3.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泰顺县经普办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经普办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笔试:主要以《申论》形式考察个人工作能力。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有关待遇按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泰顺县经普办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顺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