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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直接面试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直接面试招聘优秀毕业生5名,其中舞蹈专业1人、书法专业1人、学前教育专业3人。
二、公开直接面试招聘对象及方式
2013年毕业或201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符合公开直接面试招聘条件、面试成绩优异的应聘者,按岗位需要,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三、公开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1. 国家"211工程"大学或"985"工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省外省属重点大学(非三本学院),2013年毕业或201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
2. 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4. 教师岗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面试成绩优秀的,按岗位需要择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1. 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以上;或获得校级奖学金1次及以上。
2.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相关校级奖励1次以上。
3. 专业成绩三年总评排名在年级同类专业前50%。
4. 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四、公开直接面试招聘人员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2013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2. 2012年毕业生:除提供与2013年毕业生相同的资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除提供上述材料1或2外,同时还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
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18:00前
六、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应聘人员资格。
七、面试
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开直接面试招聘条件且面试成绩优异的应聘者,按岗位需要,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八、体检
对确定为拟聘人选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有关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