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系经上海市司法局审核批准,由资深律师刘春雷于2008年11月10日创设,前身为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刘春雷律师团队。
在刘春雷律师带领下,历经十余年拼搏,春雷律师团队人员规模、业务有了迅猛发展。目前,春雷所执业律师人数、业务量已稳居上海市258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前茅,构建了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品牌优势。近年来,春雷所的品牌建设、业务发展和管理、党建群团及文化建设等工作,已声名鹊起,蜚声业界内外,成为上海律师专业化、品牌化又一张闪亮的名片。
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娴熟的执业技能、良好的职业操守,春雷律师团队的业务以"长三角"为核心向全国辐射,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为上百家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众多的欧美、日韩及港澳台等个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了数百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客户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在公司法律实务、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等领域凸显出专业优势,成为众多客户发展的"保护神"和"助推器"。
近年来,刘春雷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院网、东方卫视、上海电视台、东方网、新民网等媒体选为直播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研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实践》、北京大学《北大法意》、清华大学《中国法律知识资源总库》选为研判案例,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是春雷所的神圣使命。"创法律服务专业品牌,办一流名所"是春雷精英的不懈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