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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沭阳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相关要求 |
人数 |
医生 |
临床医学 |
3名女性1名男性 |
4 |
检验 |
医学检验 |
3 | |
X光 |
放射医学 |
男性 |
1 |
群体保健 |
妇幼保健、预防医学 |
2 | |
护士 |
护理 |
女性 |
2 |
合计 |
12 |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3、专业划分以《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或大专学历具有所报岗位专业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需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妇幼保健大楼504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四、聘用办法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由县妇幼保健院根据经营状况和参照其他同等人员待遇进行确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所需费用由县妇幼保健院自行从收入中解决。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2569(沭阳县卫生局)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9985591、83996456,13812413030
联系人:魏彬 、姜敏 电子邮箱:sybjs159@
沭阳县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