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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发《关于做好2013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辽征[2013]4号)文件要求,辽宁省面向2013届毕业生为沈阳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边防部队等6大单位招收士官 (具体招收专业见附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部队需要,未婚。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时间和程序
1. 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4月10日至6月10日,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需先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zb***.cn[点击查看]或zb***.cn[点击查看]进行报名,并可查询招收专业(招收专业详见附件)。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需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综合楼108房间曲老师处报名。
2. 体检政审。6月份前当地兵役机关组织本校报名学生参加体检政审,并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体检政审。
3. 专业审定。7月10日前,各市征兵办公室将预招对象档案(含体检表、政审表、学历专业审定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学籍档案)送交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对符合征集条件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按照高学历优先原则,指导各地择优选定预招对象。
4. 签订协议。各市征兵办公室与本人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入伍同时要发放《入伍通知书》。
5. 组织交接。7月15日前完成与部队档案审理和交接。新兵档案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交接,并继续按照自行到部队报到方式组织起运,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6. 批准入伍。8月1日批准入伍,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
7. 对往届毕业生和在省外上学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毕业生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三、咨询电话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84728536
武装部:84729286
附件: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