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彤 联系电话:0518-85522366
4.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林业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2张2寸 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 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除了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外,在面试前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 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林业局网站( ww***.cn[点击查看]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林业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市林业局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市林业局监察室电话:85509077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林业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