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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市雕塑馆)决定招聘合同制讲解员10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规划馆、雕塑馆讲解员 2.招聘人数:10名,其中汉、英双语讲解员2名。 3.岗位职责:负责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市雕塑馆)所属规划馆、雕塑馆、雕塑园基本展陈及临时展览内容的讲解等工作,承担讲解词编写和资料收集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25 周岁(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播音主持、旅游管理、表演、声乐、英语、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4、报考双语讲解员者应为英语专业或具有英语六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5、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证书或有讲解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填写《青岛市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提供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报双语讲解员者可兼报普通讲解员。 现场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联系人:刘振宇 18653271645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通过者作好参加笔试的准备。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青岛城市规划历史及城市发展等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礼仪、讲解等综合知识)、作文,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三日后,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分三部分,一是规定内容的解说;二是现场模拟场景讲解;三是才艺展示。每个环节5分钟。报考双语讲解员者加试英语解说环节。面试满分100分,英语环节单独计分(满分50分)。 3、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于所有考试结束五日后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七、培训和考核 政审通过后,组织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在市规划展览馆进行实习。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进入考核,同时对考生的培训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八、聘用与相关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培训、实习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按1500元/月发给报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青岛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计发2500元/月(招聘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正式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本简章由青岛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青岛规划展览馆招聘讲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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