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辽宁]辽宁省盘锦市2013定向选调北京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

(全职,发布于2013-05-22)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
  • 信息来源:北京大学
说明:

此信息由北京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北京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 【招聘】辽宁省盘锦市定向选调北京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 2013-05-22   阅读次数:6次
  • 辽宁省盘锦市定向选调北京大学2013年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为盘锦“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集聚和储备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盘锦市面向北京大学定向选调5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到盘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5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自愿到盘锦工作。

    2、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无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

    二、职务安排和相关待遇

    被确定为选调对象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职务安排

    1、本科毕业生直接任职为我市辽东湾新区(国家级开发区、事业编制)副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直接任职为我市辽东湾新区(国家级开发区、事业编制)正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由校方推荐到我市辽东湾新区副处级岗位挂职锻炼(挂职期为二年)。

    2、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锻炼期满后,可按公务员调任的规定,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博士毕业生挂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由挂职单位优先留任或调任其他副处级领导职务。

    (二)相关待遇

    1、选调毕业生享受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2、选调毕业生享受5万元安家补助。

    3、选调毕业生还享受如下相关待遇,主要是食宿补贴、购房补助、随迁家属安置、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食宿补贴第一年每月1500元,一年后未在盘锦购房而是租房居住的给予租房补助,租房面积按盘锦市房改政策规定,县处级每月补助1000元,科级每月补助800元,租房补助时限三年。购房补助根据职务不同,选调毕业生可凭本人在盘购房手续领取5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助。

    三、选调安排职位

    选调岗位一览表

    序号

    单位

    职务

    职级

    人员数量

    1

    辽东湾新区

    招商管理中心

    副主任

    副处级

    2

    2

    3

    辽东湾新区

    党群工作部

    副部长

    正科级

    1

    4

    辽东湾新区

    海洋与农业局

    副局长

    1

    5

    辽东湾新区

    金融工作局

    副局长

    1

    6

    辽东湾新区

    城镇化工作局

    副局长

    1

    7

    辽东湾新区

    企业投资服务局

    副局长

    1

    8

    辽东湾新区

    党群工作部

    组织科副科长

     

     

     

    副科级

    1

    9

    辽东湾新区

    综合办公室

    秘书科副科长

    1

    10

    辽东湾新区

    经济发展局

    经济运行科副科长

    1

    11

    辽东湾新区

    公用事业管理局

    综合科副科长

    1

    12

    辽东湾新区

    财政局

     核算科副科长

    1

    13

    辽东湾新区

    社会事业管理局

    社会科副科长

    1

    14

    辽东湾新区

    信访安全稳定局

    安全生产管理科
      副科长   

    1

    15

    辽东湾新区

    征收安置办公室

     征收安置科副科长

    1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有选调意愿的毕业生,以电话报名的方式申请登记,表明个人选调意向,并填写《2013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选调专用邮箱。《2013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原件需经院(系)审核并同意,加盖公章,由申请者面试时交选调工作组。

    2、审核。选调工作组受理学生报名后,与学校院(系)党组织沟通,根据选调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3、考察面试。采取组织考察与个别面谈的方式,在校内组织考察面试。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审核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4、体检。由选调生提供北京市具有资质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5、公示。对合格的选调对象名单在学校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录用。选调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电话:0427-2811505

    13504275226    13700070905

    邮箱:pjxd2013@

    盘锦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

     

    附件:《2013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2日

  • 附件: 2013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本站提醒:如何识别虚假招聘信息?求职必看,切勿受骗上当!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