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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发布时间: 2013-05-24 15:23 | 浏览次数: 20 |
单位名称: | 铁三院城交分院 | 单位所在地: | 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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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民权门岷江路10号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010-63553919 | 传 真: | |
单位网址: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子邮箱: | |||
招聘说明: |
主要在铁三院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分院从事城轨领域的建筑设计及相关工作,工作地点可能在天津、北京、哈尔滨、沈阳、大连、上海、南京、厦门、长沙、武汉、苏州、常州、洛阳、青岛等城市的三院所属项目部或分院天津本部。鉴于城轨线路的建设特点,设计人员驻外工作期限一般较长,驻项目部期间应在本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学习、工作,服从项目部相关管理、工作及休假制度。
城交分院是铁三院的一个专业处,主要负责三院承担的轨道交通线路大部分主体专业的设计任务,同时承担着全院国铁隧道的设计任务。分院根据专业划分为建筑、隧道、环水、工经、线路五个所,加上职能人员、项目部人员共计三百余人,建筑所目前所属正式职工54人,派遣制职工35人,返聘职工3人。
合同性质
铁三院针对高校本科毕业生一律采取派遣制劳动合同形式聘用人员,合同一般签约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合同甲方(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为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随合同同时生效一份派遣通知书,规定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技术人员派遣到铁三院工作的通知书有效。人员在铁三院工作,纳入三院除人事关系外的日常管理程序。
待遇情况
针对招收的派遣制本科毕业生,分院就薪金待遇水平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固定工资
应届毕业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1310元/月;
助理工程师1500元/月。
第二部分:绩效奖金
见后附“建筑所派遣制职工薪酬发放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部分:外业津贴
职工在天津以外的项目部工作或公派离津期间每天计发80元津贴,随同交通费一并在下个月报销。
签订合同的职工享受五险一金,自付部分从工资内扣缴,单位承担部分由铁三院缴纳。如户口可以进津则在天津参加社保。工资、奖金、津贴由铁三院按期打入起跑线账户,起跑线公司全额转发入个人帐户。
注:
1、三院目前无法给在天津工作的职工提供住宿条件,在津工作的必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2、考虑到见习期待遇水平较低,所内一般直接派遣新聘员工到外地项目部,但须职工提前掌握必备的基本专业技术能力。
建筑所派遣制职工薪酬发放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3月试行):
城交分院建筑所结合生产任务需要,根据“城交分院劳务派遣用工等非劳动合同用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派遣制职工,并安排在所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结合自身情况及专业技术特点,建筑所在分院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主要用于指导建筑所在岗派遣制职工绩效薪酬(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其他未涵盖事项依据分院相关文件执行。
一、派遣制职工的薪酬除分院规定的工资、差费及其他福利外统一作为绩效薪酬,由所内统筹、考核发放。
二、将分院计算并核拨至所内的绩效薪酬划分为四部分:
1、专业技术津贴。2、驻津工作补贴。3、能力与岗位绩效。4、月工作绩效。
分院每月按人数计算各所的绩效薪酬总额并向下核拨,由所内依据各自制定的实施细则分配并发放到个人。
三、绩效薪酬各部分的核发原则如下:
1、专业技术津贴。结合建筑所自身特点,为了吸引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设立该部分津贴,对取得了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每月单独发放500元津贴。
2、驻津工作补贴。考虑因工作需要而驻津工作的职工无法领取差费、同时生活成本支出较高,现规定在绩效薪酬总额中提留部分作为驻津工作补贴,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500元。由于个人原因而非工作需要而留津工作的职工不享受此待遇。
3、能力与岗位绩效。
(1)根据“分院暂行办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将所内在岗职工依据技术和工作能力水平以及现承担岗位,分别评定为五个等级,原则性标准如下:
一级工程师:具备胜任重点、难点城轨项目(长大干线、大型枢纽)专线及以上岗位的工作能力,并实际、独立肩负重、难项目专业负责人及以上岗位的职责,且履职效果良好。
二级工程师:具备胜任一般城轨项目专线及以上岗位的工作能力,实际承担专线职责或在专业负责人指导下完成了主要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级工程师:具备胜任重点、难点城轨项目主要设计岗位的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项目内各项设计任务,且实际指导了辅助设计人员开展技术工作。
四级工程师:具备胜任一般城轨项目主要设计岗位的工作能力,能够在专业负责人的适度指导下,圆满完成设计技术工作及施工配合工作。
五级工程师:从事行业内设计技术工作一年以内的技术人员、需要在其他同志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辅助设计工作以及专职配合施工人员。
等级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建筑所民管小组根据在岗职工上一年度考核情况、现承担岗位、技术能力水平、敬业精神、组织纪律性、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效率、学习能力、工作成果考核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入职职工由生产所长确定第一年的评定等级,原则上自五级开始评定,对确有工作经验、能力较为出众的新员工,应评定为三级或以上级别时,需经民管小组讨论通过。
(2)各等级人员的人数比例标准。
一级工程师不超过总人数的10%;二级工程师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三级工程师不超过总人数的40%;四级工程师不超过总人数的20%;其他人员为五级工程师。
(3)各等级人员的能力与岗位绩效发放标准。
所内根据每年核定的等级向在岗、无缺勤且良好履行了岗位职责的职工按月发放固定的能力与岗位绩效,具体标准为:一级工程师3500元;二级工程师2500元;三级工程师1500元;四级工程师500元;五级工程师不发放该部分绩效。
4、月工作绩效发放原则。
根据“分院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分院每月将绩效薪酬总额核拨到各所,建筑所将该总额按本细则拆分,首先发放专业技术津贴、驻津工作补贴及能力与岗位绩效,剩余部分作为每月的工作绩效发放,主要依据职工加班情况、工作忙闲程度、工作成果质量情况等,由片区负责人提出建议,所内统一核发。(根据在岗人员数量及人员构成,该部分绩效月平均值约在人均500至1500元左右,由于人员数量变化以及项目间工作紧张程度的差别,每月绩效浮动变化)
注:一级工程师符合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标准的所内优先推荐引进为正式职工,连续两年评定为五级工程师的原则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具体要求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地点暂定于北京,我院提供住宿(三星宾馆),伙食每天需自行缴纳10元,每月缴纳一次。
2、要求应聘人员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在京学生(二本以上),需熟练掌握AUTOCAD,会使用天正建筑软件者优先。
3、应聘人员男女不限。
4、应聘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前需实习1~2周,经负责人考察后,回津至本部签订合同。
5、应聘人提供自己成绩单、简历电子版至viva_la_diva@,联系人电话010-63553919(周一~周五),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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