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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
南大港管理区高中教师招聘简章
经区党委、管委会研究,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学科教师及人数
高中教师(13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3人、地理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
3.有改革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谨笃学、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
1.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女不超过40周岁(1973.1.1);男不超过45周岁(1968.1.1)。
2.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对口)、现已获得本科学历(专业对口),从事高中教学工作八年及以上,至少教过五年高三毕业班,年龄:女不超过40周岁(1973.1.1);男不超过45周岁(1968.1.1)。
四、聘用人员待遇
凡被录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转为正式国办教师),试用期间参照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允许调动。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下午5∶00,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机关六楼人事局报名,同时交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及报名费100元。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讲。
地点:南大港中学高中部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高考相应考试内容,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加分条件详见第六项有关事项)后按1:2择优参加试讲。
2.试讲:临时抽签讲课,评委现场评分。讲课时间45分钟,教材参考高中新课程教材,以复习课为主,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三)初录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值按30%、试讲成绩按70%计算总分,按总分择优录取。
(四)体检
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政审
由人事、教育、纪检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按以上程序初录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7日)无异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或填写信息)应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初录的取消初录资格。
(二)各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比例达不到1:3时,减少该学科招聘人数。
(三)加分条件: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院校毕业考取的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专业一致)加5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二批院校毕业考取的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专业一致)加3分。
(四)本简章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电话:0317-5897862(人事局)
0317-5897876(教育局)
南大港管理区人事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