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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数 2013年房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 二、公开招聘职位及条件 见附表:房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身体、心理健康,具有相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2、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公开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上午8:00至6月21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房县老人事局一楼(房县城关镇武当路)。 3、报名材料: 报名者按招聘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费150元,“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名还需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3以上开考,不足1:3的顺延两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6月27日上午9:00到县老人事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
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计入总分。“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①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用法律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
房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3223536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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