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宜昌市引进研究生公告
- 2013-06-13 阅读次数:34次
湖北省宜昌市面向北京大学等5所高校
引进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宜昌市委决定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引进50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担任市、县(市、区)两级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共计划引进50名。其中:城建规划、工程建设管理、金融、投资、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旅游等相关专业优先引进。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13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违纪违规受过学校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或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以及具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管理及待遇
1、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2、引进人员在试用期内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副科级人员工资待遇。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程序及方法
1、组织报名
6月13日至14日,宜昌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工作组赴各高校现场接受咨询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填写《宜昌市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按程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和电子版)、身份证、成绩单及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职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0717-6252140(市人才引进办公室)
报名现场联系人:刘 朝(13972600135)
贺良川(15071743828)
2、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对人才的专业需求,并依据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或社会团体职务情况、获奖情况、学业成绩等情况,综合分析比选,根据拟引进人才计划和各学校报名人数情况,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和考察
组成面试考察组,到学校进行面试和实地考察。
面试采用评委集体与报名人员个别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6月16日至17日,具体时间以公告和通知为准。
实地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
4、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在宜昌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考录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录用对象,在各自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学生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解除,则不予录用。
录用后,被录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此次人才引进的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三峡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和各高校网上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人才引进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 附件: 宜昌市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