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宁波]海曙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兼职,发布于2013-06-1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宁波]海曙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宁波人才网
说明:

此信息由宁波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宁波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了做好海曙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临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期限

以完成海曙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为期限,时间为1年。

二、招聘岗位

1、普查岗位:5人。

2、计算机应用岗位:1人。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能够按照区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三)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海曙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1楼1108室)。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简历;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面试及录用

海曙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一经录用,即签订合同,试用期限为1月。

七、待遇

年薪3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顾晶晶(87083865),王渊(87258894)

                                    海曙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本站提醒:如何识别虚假招聘信息?求职必看,切勿受骗上当!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