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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东莞理工学院2013年第二批聘用人员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3-06-2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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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13年第二批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13/6/20 16:25:08    浏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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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东莞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良好成绩,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0年8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学校成立了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杨振宁奖学金。“来东莞理工求学,留东莞发展创业”已成为众多考生的心愿。

    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开招聘32名教学科研、教辅、管理人员,本批次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非入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32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聘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我校规定的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程序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址:gk***.cn[点击查看])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需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
    未按要求在公开招聘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止。报名截止时间以在公开招聘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邝老师、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dgutrsc@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试讲、面试,其中应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不需试讲。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的特殊需要,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考试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副高或以上岗位不用参加笔试。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遇同分者均参加面试。不到1:5比例的岗位,全部参加面试。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拟任岗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3、试讲。应聘教学科研岗位需在面试前增加试讲环节。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的内容,试讲时间为20分钟。
    4、考试成绩合成办法:
    非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30% 面试成绩*30%
    副高以上岗位:
    非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体育类、艺术类岗位,考试成绩70分以上(含)为合格。其它岗位,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组织体检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副高或以上岗位不受此限制。
    (三)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5:1,笔试结束后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有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3年。
    (六)学科排名居前列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以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2012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学科排名为准)。                                            
    (七)东莞理工学院或莞籍毕业生优先考虑。
    (八)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6107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含寒暑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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