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1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为:化工、化学及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专家询问的方式进行,成绩不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经信委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市节能监察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24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执行工资逐年增长机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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