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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办公室

(全职,发布于2013-06-2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办公室编外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广西师范学院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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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的岗位条件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编外综合岗位工作人员一名。

  (二)聘用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624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其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3625日至7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兴宁区委办公室(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919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902593290262)。

  (二)面试及录用

报名人员留下个人资料复印件。兴宁区委办公室在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1个月。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为178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部分),同时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备注:请求职者带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投简历。

 

 

 

 

 

                                                                       招生就业处

                      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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