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技术力量,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根据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简化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专业各1名。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2日起至2013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已婚人员须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报名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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