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堰市环保局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启事
为工作需要,十堰市环保局拟通过 “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环保专业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岗位
大型分析仪器操作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热爱监测工作,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岗位需要,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无违法违纪行为。应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均可,有相关操作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采用。
(二)岗位条件
1、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熟悉大型分析仪器(ICP、ICP-MS、 AAS、GC、GC-MS、液相色谱等)操作。
三、引进程序
(一)公告发布: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5日。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十堰市环境监测站陈霞;联系电话:0719-8115742,15926170017。
(四)提交资料:
1、电子版个人简历;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其他相关资料(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四、引进方式
免除笔试环节,采取面试及大型仪器实际操作、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面试地点为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地址另行联系通知)。
六、体检、考察
报名人员经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
七、录用及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须签订5年服务期限合同,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正式录用后的工资按照在职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核算,除绩效工资外,五年之内每人每月均享受住房补贴。
附件:《十堰市环保局2013年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的相关办法执行
十堰市2013年度引进环境监测站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本信息分专业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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