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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88年,2005年迁入新校区办学,是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市文明单位。校园面积330亩,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在校生8890人,开设专业29个。
二、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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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品行端正;
(三)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下,并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地址: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1号楼302室)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序号1—8的招聘岗位(即文化理论教师和专业理论教师)采取笔试和讲课相结合的办法;序号9—17的招聘岗位(即实习指导教师)采取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办法,实操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讲课(实操)由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
3、讲课按指定内容备课和讲课。实操按提供的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讲课(实操)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讲课(实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讲课(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800313。
八、其他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讲课(实操)成绩入围线为60分(100分制,下同),最终成绩入围线为60分。
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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