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有关文件精神,解决开发区消防警力不足问题,扩充消防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队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应聘人员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统一集中进行培训;集训结束后分配丽水经济开发区消防部队,与现役消防官兵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以及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驾驶员优先聘用。 三、合同期限 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的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三个月(表现较好者可提前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统一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第一年工资月均收入2400元左右(五险除外)。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资。 (二)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每月安排休假3天。 (三)免费提供食宿及床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的义务兵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四)聘用时间满三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五)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武警丽水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云景路与成大街交叉口) (三)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白底彩照);统一提供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根据部队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四)外地人员可先由网址下载报名表,通过电话申请,收到通知后,随带以上报名材料进行面试。 (五)报名时可先填交报名表。(点击下载报名表) (六)咨询电话:陶士官、郑宣传(0578-2697119/26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