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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全职,发布于2013-08-0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职业健康监护岗位|职业卫生评价岗位
  • 信息来源:佛山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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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辅助服务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业健康监护岗位2名,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职业卫生评价岗位1名,从事职业卫生评价工作。

二、薪酬待遇:

辅助服务雇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时,(本科学历)执行二档24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职业健康监护岗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

职业卫生评价岗位:职业卫生工程、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全日制)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 -8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514室,联系电话:83267336,联系人:欧阳先生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实际操作考试: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实操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实操成绩按 3:3: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一般不少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雇用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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