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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阳江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江市公安消防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协管员共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1、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包括灭火救援任务在内的各项消防工作。
(2)年龄在18至30周岁,报考灭火救援岗位的需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报考消防协管员岗位的需大专以上学历。
(3)身高男性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同等条件下,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消防部队退伍士兵或有文体方面特长者优先录用。
(5)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在部队无违纪纪录。
2、招聘岗位及人数:
(1)灭火救援岗位合同制消防员10名;
(2)辅助执法及文职岗位合同制消防员4名;
(3)战勤保障、炊事等岗位合同制消防员1名;
二、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政审合格、笔试(计算机基础操作)、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笔试包括文化基础、法制知识、消防常识、时事政治、论述等内容(应聘辅助执法及文职岗位的加试计算机操作,主要考察打字速度(要求50字/分钟)、office软件操作等);体能测试为男的1500米跑(6分50秒达标)、女的100米跑(20秒达标)。笔试、面试各占考核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算入最终成绩,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加下一轮考试;加试计算机操作的按30%的比例算入笔试成绩),最后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名。
三、工作任务
合同制消防员履行与现役消防部队战士相同性质的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合同制协管员主要负责消防文案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分配方式
由消防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统一分配(根据市消防局及各县市、区大队需要进行分配)。
五、福利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福利待遇主要包括:
(一)工资待遇
1、录用后前二个月为岗前培训期和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月;
2、录用满二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1000元,工作考评奖金400元;
3、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服从部队管理,没有受到部队纪律处分的,经年底考核合格的,下年度在基本工资上增加100元。
(二)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和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办理的消防员人身意外保险等。
(三)享受每月400元伙食标准,并按每年500元的标准发放合同制消防员制服。
(四)工作满一年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天,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五)节日补助:元旦、五一、国庆、中秋每个节日发放补贴300元,春节发放补贴500元。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7日至8月26日共20天。
(二)报名地点
阳江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20,下同),联系人:梁建帮,联系电话:0662-3360016。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体检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并填写好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七、有关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考试、考核、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阳江市消防局通知要求及时与阳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阳江市消防局的统一分配。在工作中如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违反纪律屡教不改的,按有关要求予以辞退并终止合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附件:阳江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阳江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