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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中国(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要求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具体条件:
工作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年龄 |
户籍 |
性别 |
其他 要求 |
辅助 |
1 |
本科 以上 |
不限 (计算机专业和财会专业人员优先) |
35岁以下 |
厦门市 |
不限 |
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强 |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2、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9月1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地点: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市劳动力大厦西侧九楼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婧娴 电话:5039759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出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三、招考程序
1.笔试。笔试为闭卷,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体检。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费用由个人负担。
4.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3天。
5.聘用。公示后如无异议,将正式聘用,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厦门市高新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
2.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厦门人才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本启事由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