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考试录用在编工作人员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法律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1、党政管理办公室文秘1名;
2、法律事务管理办公室律师助理1名。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1)党政管理办公室文秘,专业不限;
(2)法律事务管理办公室律师助理,必须为法学专业。
4.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相应的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开招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5日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须附照片)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我司公开招聘工作邮箱(1606901006@),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 应聘岗位”。我司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司党政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党政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6881153-802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茶园北路美力商务大厦7F(圆玄中学南门正对面)
邮政编码:510800
电子邮箱:1606901006@
(五)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查通过人员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11月30日13时30分举行,地点以通知为准。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3.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有效证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南正官网公布(ww***.cn[点击查看])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由我司党政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司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中国南正官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司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拟聘人选,报到需参加六个月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时间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岗前培训科目:(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二)仲裁及诉讼程序实务、(三)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四)法律文书实务、(五)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六)内部管理规章、(七)岗位实习。
本招聘公告由我司党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司纪检监察专员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6881153-808。
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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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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