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的有关规定及我市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3年9月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医学类毕业生到我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中国西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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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计划
本次共计划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事业编制)。具体考核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2013年西昌市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50次)》。
二、考核聘用的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的学历、专业、资格证、年龄等
1、取得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附件二所列本科专业(放射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仅限超声诊断方向)、儿科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医疗器械工程专业、医学检验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检验专业、精神医学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3、报考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放宽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②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人员放宽到以下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或取得医学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取得护理类专业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6、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2013年9月13日--18日下午5:30前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结果和考生所填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考核的参考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审核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1、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
2、由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时间和地点。
2012年9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在成都市成都中医大十二桥校区杏林宾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4、资格审查时应出具的手续:
(1)已毕业的需提供相关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薄)、《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二寸照片2张;
未毕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在校成绩单、《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二寸照片2张。
(2)考生还需如实填写并提供《西昌市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0次)》1份,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参加考核聘用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自荐材料2份;
②执业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③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2份。
5、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2:1的,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可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于2013年9月20日下午前在报名点和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6、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7、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