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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展示首都反腐败斗争成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编辑出版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刊物,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数据库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 (六)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岗位和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请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0月11日前(以寄出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将下列材料邮寄至招考单位: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能够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提供A4纸型,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将根据招考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和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电话:5876295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100005
附件: 1.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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