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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公务员局、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局将于近期进行2013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0月17日至1995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连江、罗源、永泰、闽清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福州市属和五城区事业单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用人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3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建设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3日17:30,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2013年11月13日前退还报名费。 3、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区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招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学(西医)及影像岗位,由区卫生局商区公务员局并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可不受3:1比例限制。 2、招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区医院临床及药剂各1名);乙类、丙类(平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学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的(卫生院、社区各2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3、本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9:00—11:00。 5、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3年11月25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晋安区公务员局、晋安区卫生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由晋安区公务员局与区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的,应在面试前5天下午18:00之前到晋安区卫生局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报区公务员局备案。由此产生的空额,需招聘单位申请,晋安区卫生局同意,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以确保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各单位递补工作截止至面试前5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考生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招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乙类、丙类(平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招聘单位申请,区卫生局同意,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招聘手续。聘用后,服务年限至少五年(不含试用期)。 2、公示期满的拟聘人员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岗位空缺的,此岗位不再递补聘用。 3、拟聘用的人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晋安区公务员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的,应主动向福州市晋安区公务员局说明理由,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七、其他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形式,聘用前由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部分乡镇卫生院岗位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可查验。 八、咨询和监督 福州卫生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91-8392176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晋安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附:2013年度晋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晋安区公务员局 晋安区卫生局 2013年10月9日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招聘数 岗位 岗位代码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晋安区医院 01 34 临床 01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内科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外科 01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02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妇产科 01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02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儿科 01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急诊科、ICU 01 1 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医学 麻醉科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麻醉学 02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麻醉学 护理 01 4 大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02 2 本科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助产 01 2 大专及以上 助产 02 2 大专及以上 助产 放射、CT室 01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02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B超 01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02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检验科 01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药剂科 01 1 本科及以上 药学类 02 1 研究生及以上 药学类 临床 01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 9 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应急处置、职业卫生 01 3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02 3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实验室检验 01 2 本科及以上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体检科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 03 2 医技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儿保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庄、象园、茶园、岳峰) 04 13 临床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02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03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04 1 本科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临床 检验科 01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药剂科 01 1 大专及以上 药学类 康复科 01 3 本科及以上 针灸推拿学 护理 01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公卫医师 01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平原乡镇卫生院 (新店、鼓山) 05 11 临床 01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02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03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妇产科 01 1 大专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临床 医技 01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检验科 01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科 01 1 本科及以上 针灸推拿学 护理 01 4 中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山区乡镇卫生院 (寿山、宦溪、日溪) 06 6 临床 01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口腔科 01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公卫医师 01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护理 01 1 中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02 1 中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