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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16 14:49】 【访问次数:26】
一、院情简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丰台区方庄路,地处二、三环之间,目前设有两个审判区。庄严的审判大楼、智能化的办公条件、园林式的院区,为干警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我院共设置27个审判、执行及职能机构,依法审判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管辖北京市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5个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案件。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地处“中央商务区”,外国领使馆、外资机构、外国商社云集和城乡结合部的区位特点,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审判规律,审结了一大批大要案、疑难、新类型案件和倍受社会关注的刑事犯罪案件、民事商事纠纷及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曾多次获得“北京市先进法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法院绿化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后勤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2014年拟招录大学毕业生名额及专业
拟招录优秀大学毕业生10名,其中,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9名,2014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1名。法学专业,主要从事刑事、执行等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招录以男性为主。
三、招录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个人品行;
2、国家统招统分的北京生源、北京地区高校非北京生源(定向生、委培生除外)以及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的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3、通过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并进入法院的考试和面试;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在校各科考试无补考记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年龄35周岁(报名日计算)以下
9、具备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
4、被辞退的公务员未满5年的;
5、有直系血亲或近亲属在我院工作的;
6、有直系血亲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7、考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条件、时间、方式、方法等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招生公告),热忱欢迎踊跃报考我院;
2、资格审查:由我院对报考本院的考生及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
3、公务员考试: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招生公告);
4、成绩查询: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考试结果;
5、法院专业考试:考生参加北京市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及心理测试(时间待定);
6、面试:由我院对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尔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7、体检、考察:由我院对拟录用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8、公示:对我院拟录用的人员由市高级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即签订三方协议。
联系地址:丰台区方庄路1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100078
联 系 人:段国清
联系电话:87552178(办)
邮 箱: sezyg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