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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创建于1975年,座落于湖南雁城衡阳,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我校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 1400 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 18000 余人,在职教职工 1000 余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70 人,副教授 300 余人 ,博、硕士 400 余人。有一批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湖南省高校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 121 人才工程人选、省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等荣誉的高水平教师。
学校有较强实力的机械与自动化类、电气与信息类、管理与安全类以及建工与材料类专业群 , 材料学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安全工程为教育部特色专业, 另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重点专业等。设有本科专业 30 个,特色专科专业 5 个。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2013-2014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及其他优秀人才。
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与要求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采试教、考试及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原则。
招聘要求:严格计划管理,注重综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遵守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2、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者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其本科、硕士学习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应聘的国内博士毕业生,其博士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学习阶段中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应聘的国外博士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外知名大学。
3、应聘者还须满足本招聘方案附件中具体岗位的条件及说明中要求的条件。
三、招聘计划及待遇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平面媒体、湖南工学院校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填报应聘信息,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湖南工学院人事处人事师资科报名。
2、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笔试或面试),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为准。
(四)考核方式
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下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
(1)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考试、试教和科研论文成果量化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70%,科研论文成果量化占3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各方面素质。
(2)应聘实验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50%,实验操作占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对应聘者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实验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实验操作人选。实际操作主要对实验仪器、材料的使用和维护。
(3) 应聘其他专技岗位: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考试占50%,面试占40%)。
考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各方面素质。
(4)应聘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并结合具体岗位的要求,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分别在2013年11月、2014年4月、6月中旬进行。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人才招聘计划
专业(或方向)
岗位
学历
人数
备注
经管学院
国际贸易学
专任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国际贸易学
实验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会计学
专任教师
硕士及以上
2
会计学
实验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企业管理
专任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物流管理
专任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旅游管理
专任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区域经济学
专任教师
硕士及以上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专任教师
博士
3
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等
专任教师
博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