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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身高165厘米以上。
4、共产党员、退役军人、有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职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备注 |
信息采集员 |
8 |
男 |
高中及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 |
值班室人员 |
2 |
男 |
高中及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到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老水阁派出所二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程序: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1、信息采集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060元,全额考核奖1000元,伙食补贴200元;
2、值班室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060元,全额考核奖940元,伙食补贴200元;
3、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360元/年(逐年递增)。
联系电话:2600491 联系人:应警官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