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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全职,发布于2013-11-0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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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身高165厘米以上。

4、共产党员、退役军人、有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职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备注

信息采集员

8

高中及以上

年龄45周岁以下

值班室人员

2

高中及以上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到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老水阁派出所二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程序: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1、信息采集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060元,全额考核奖1000元,伙食补贴200元;

2、值班室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060元,全额考核奖940元,伙食补贴200元;

3、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360元/年(逐年递增)。

联系电话:2600491   联系人:应警官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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