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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4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贵州省都匀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崇尚法律职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3、年龄20周岁以上(1993年11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6、身高170CM,体重不得高于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7、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8、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道德品质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 、主要职责
1、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保障机关安全(含夜间值班)。
2、参与警务工作,履行安保职责。。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1月07日至2013年11月15日,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2、报名方式:现场确认的方式。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按得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名进入体检。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四、录用
经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五、工作待遇
1、工资面议,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其他待遇按照本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
七、本简章由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4- 86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