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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3-11-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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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学院发展建设,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解决学院用人需求,经包头市公务员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意愿应聘者可通过到学院现场、邮寄和电子邮件(bzyrsc@)投递个人简历的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不包含星期六、日)。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0472-6918627
  监督电话: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472-6918622
 
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
  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学院各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充实教学和管理岗位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包头市公务员局全程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共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在学院现场、邮寄和电子邮件(bzyrsc@)的方式接收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通过试讲、答辩等程序进行考核。
  五、招聘的专业和人数、应聘条件
  (一)招聘的专业和人数
  1.管理岗位,会计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
  2.教师岗位,会计、国际贸易、金融学、商务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
  3.实验实训教师岗位,车辆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1人。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高技能人才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六、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相关高等院校的招聘信息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报名时间及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其他事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组织工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
  1.报名方式
  通过现场报名、邮寄和电子邮件(bzyrsc@)的方式接收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自荐等相关资料。
  2.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凡因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毕业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自荐简历,2张同底色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3日—11月20日(不含星期六、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址: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人才开发调配科(建华路校区办公楼311房间)。
  邮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014035。
  联系人:李玉霞、苏亮、侯玉,联系电话:0472-6918627。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考核将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仪态仪表风貌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四)体检、考核
  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空余岗位在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2.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及个人政审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综合素质情况。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报包头市公务员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472-6918627。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包头市公务员局和学院纪检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472-6918622。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等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专业类别
(方向)
学历
人数
备注
1
管理
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
2
 
2
教师
会计、国际贸易、金融学、商务
硕士研究生
2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强;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优先
3
实验实训教师
车辆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45岁以下;专业方向:汽车维修类;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
合计:
5
 

  注:1.全日制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30岁及以下;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3.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需一致或相近;普通话表达清晰,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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