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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日。
2、报名要求:报考者下载并填写《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连同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户口薄、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等资料发电子邮件到hgf-030@ ,标题注明为“应聘**(岗位) 姓名”。
(二)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我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考试以闭卷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模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结果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公布。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政审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清远市聘员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0763--3387313,3386606。
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2013-11-20
附件:
1.《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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