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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校园招聘 西南大学专场 宣讲会

(全职,发布于2013-11-2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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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1-22 15:59:05  来源:站内  浏览数:11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时间:2013年12月3日  下午3:00

招聘地点:报告厅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创建世界一流飞行大学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等规定和民航局的要求,现经研究,按照学院2014年劳动用工计划,定于2013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民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网(ww***.cn[点击查看])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请下载)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见附件(请下载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99名,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具体岗位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办理准考证、公布岗位调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rs***.cn[点击查看]),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09:00至2013年12月6日16: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12月9日前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面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及录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办理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下载打印好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并于2013年12月12日17:00前持该《笔试准考证》到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办公楼20栋402室)确认,加盖人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逾期未确认者,取消其参加笔试。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确认《笔试准考证》后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3年12月13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本人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内容见附件(请下载

 六、体检 见附件(请下载

七、考核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职称及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应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及其他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签订就业协议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学院人事处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院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告。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学院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5、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8-518211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

6、监督电话:0838-518200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纪委)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请下载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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