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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简称武警学院),成立于1981年,隶属公安部,是唯一一所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现役一本院校。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校园环境优美,坐落于新兴的现代化城市河北省廊坊市,毗邻京津,地理位置优越,是有志青年大展宏图的理想之地。 一、招聘专业
(一)博士研究生
安全工程、英语、治安学、侦查学、分析化学、国际法。
(二)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三)本科生(优先考虑博士、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传染、防疫)、药学、建筑学、材料科学。
二、招聘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分别在34、29、2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
(四)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下列对象不属于招聘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主要待遇
(一)接收后即入伍,属公安现役武警警官。博士研究生定正营职或专业技术10级,授予少校警衔或定文职6级;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授予上尉警衔或定文职7级;本科生定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警衔或定文职8级。定职定级后按照本职级享受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3万元。
(三)符合随军条件的,学院负责办理配偶户口迁移、子女入托手续。
五、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一律使用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邮寄个人自荐材料,注明联系单位、地址、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不录用,以上材料概不退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邮寄地址:(065000)河北省廊坊市西环路220号
武警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316—2068235
E-mail:wjxyzp@